歐盟法規(guī) 燈具 能效標識新版ErP指令EU *019/*0*0
ErP指令 EC *44/*009、EC *45/*009、EU 1194/*01*和能效標簽指令EU 874/*01*已經實行多年,歐盟在近3年通過參照不斷改進的照明產品技術、環(huán)境和經濟因素以及實際用戶行為等方面審查這些指令,并于*019年1*月5日頒布新版ErP指令EU *019/*0*0和能效標簽指令EU *019/*015。
新版ErP指令EU *019/*0*0規(guī)定了以下產品的生態(tài)設計要求:
(a)光源:
(b)分離式光源控制裝置;
這些要求也適用于市場上銷售的組合產品(例如:照明用燈具)中光源和分離式光源控制裝置。
新版能效標簽指令EU *019/*015規(guī)定了光源以及用在組合產品內光源的能效標簽要求。
新版ErP指令EU *019/*0*0和能效標簽指令EU *019/*015從*019年1*月*5日開始實施, *0*1年9 月1日起強制執(zhí)行,屆時, 舊版ERP指令EC *44/*009, EC *45/*009. EU 1194/*01*和能效標簽 指令EU 874/*01*將被取代。
新版ErP EU *019/*0*0指令相對于舊版指令的主要差異:
適用范圍增加了帶燈的家電、家具等產品;
能效的計算從EEI指數改回Ponmax,增加顯色指數的因素,提高能效的要求;
增加頻閃測試:SVM、Pst LM;
增加網絡控制網絡待機的功耗要求;
增加了驅動器能源轉換效率的要求;
開關周期測試、啟動時間、預熱時間測試被刪除;
測試樣品個數:光源僅需10個,驅動器僅需3個;
耐久測試3600小時,其中點燈時間為3000小時,測試時間大幅減少,但光通維持率的要求大幅提高。
新版能效標簽 EU *019/*015指令相對于舊版指令的主要差異:
能效等級的計算從EEI指數改為ηTM (lm/W),更加直觀;
能效等級的劃分改為從Class A到Class G;
更高的能效要求,如之前的Class A++只相當于現在的Class 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