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我國建設的發(fā)展,墓地管理糾紛也日益增多,并且處理起來難度也是不斷的增加,首先墓地管理糾紛的類型,其中一部分是墓地管理合同糾紛,還有一部份則是墓地管理侵權(quán)糾紛。而墓地管理合同糾紛則是較主要的一項糾紛,但是墓地管理合同又分幾種,墓地管理合同是墓地服務機構(gòu)與客戶家屬就墓地管理的項目,內(nèi)容、費用、雙方的權(quán)利和義務、,違約責任,等達成的協(xié)議。墓地管理合同糾紛主要有,墓地服務機構(gòu) 單方面提高收費標準,隨意增加收費項目,任意減少管理項目和內(nèi)容 公共設施不到位,對墓地及公用設施、附屬設備等修繕不及時,不履行或不按約履行其他管理職責,客戶以種種理由拖欠墓地管理費用,單方面要求降低管理費用,在合同外要求履行管理義務公墓的設計應滿足平日的使用要求。溫州龍港市公墓聯(lián)系方式
一般下葬儀式的講究 經(jīng)過了初喪、哭喪、做七、送葬等儀式之后,較后的環(huán)節(jié)就是下葬了。這是死者停留在世間的較后時刻了,一般都非常鄭重其事。 由于各個民族所處的生存環(huán)境不同等原因,形成了很多不同的下葬風俗儀式。這種下葬的儀式反映了人們對靈魂的崇拜。漢族主要是實行土葬。墓地是死者的較終歸宿,所以墓地的選擇是埋葬死者的頭等大事。墓地要選在地勢寬廣,山清水秀的地方,找出生氣凝結(jié)的吉穴,從而可以使死者安息地下,庇佑子孫。 這種 經(jīng)過了初喪、哭喪、做七、送葬等儀式之后,較后的環(huán)節(jié)就是下葬了。這是死者停留在世間的較后時刻了,一般都非常鄭重其事。 由于各個民族所處的生存環(huán)境不同等原因,形成了很多不同的下葬風俗儀式。這種下葬的儀式反映了人們對靈魂的崇拜。漢族主要是實行土葬。墓地是死者的較終歸宿,所以墓地的選擇是埋葬死者的頭等大事。墓地要選在地勢寬廣,山清水秀的地方,找出生氣凝結(jié)的吉穴,從而可以使死者安息地下,庇佑子孫。 溫州墳墓位置公墓陵園的設計和建造初期,有必要根據(jù)相關規(guī)定設計合理,合適的墓地。
一般中國傳統(tǒng)喪葬禮儀: 回靈之前,孝子孝婦所穿孝衣是麻衣,回靈之后,全家脫下麻衣,小子改在右臂掛麻布手圈或烏布手圈,孝婦改在頭上插白花,稱為帶孝。帶孝期間,男女均穿素色衣服,不能傳紅帶綠,不宜嫁娶,逢有喜慶也不能辦,要等到卸孝之后才補辦。卸孝是在升龕點主喪事完結(jié)時,卸下身上一切帶孝的標志。 報喪 客家地區(qū),報喪人不論晴雨須帶傘,到親友家將傘倒放堂前,告明來意。親戚給報喪人封包一個、雞蛋一雙致謝。在黃岡,報喪人不能進入親朋家里,只能在門口呼叫后告知,親朋滔一碗冷水給報喪人喝,一般喝一口,人后在門口倒掉。此時,親友前來送 儀,要回送一對紅絲線,或加一條毛巾。
一般環(huán)境衛(wèi)生上的考慮一向影響到公墓的性質(zhì)及選址。例如,羅馬人和猶太人就認為公墓具有危險性,因而把墓地安排在羅馬及耶路撒冷的城垣之外。古代埃及人和中國人同樣也有這種環(huán)境衛(wèi)生上的考慮。另一方面,基督教徒卻不考慮此點,他們的地下墓穴既是集體墓地又是禮拜場所,到了基督教徒可以自由舉行宗教活動的時代,他們把死者葬在教堂或教堂后面的墓地。6世紀以后,人口過于稠密已是十分普遍的問題,于是許多世俗當局決定恢復羅馬國舊制,死者必須埋葬在城垣之外。但是,教會的土地不受世俗環(huán)境衛(wèi)生法的約束;于是,在歐洲中世紀和文藝復興時代,問題愈益嚴重。是否需要提前購買墓地?
到了18世紀中葉,教會墓地擁擠,一般城市范圍之內(nèi)也再無埋葬死者之地,其后果已是眾人憂慮的問題。教堂的地下室以及教堂周圍的狹小空間已經(jīng)是棺木叢集。這種場所許多已成為病源,常去者難免罹災。在教堂墓地,掩埋的棺木逐層壘置,高到距地表只幾呎(有時甚至只幾吋),地面不斷升高,常與教堂低層窗口持平。為了給新葬者騰出空間,教堂司事只好暗中將骸骨和尚未完全腐朽的屍體移往他處,有時是有計畫地另行掘坑掩埋,掘墓工將挖出的棺木銘牌、棺柄、棺釘收歸己有,當做廢金屬出售。這樣一來,教堂墓地附近的居民往往喪失健康,面色難看得令人無法忍受?,F(xiàn)代對**者的墳墓也稱陵,如中山陵。平陽陵園多少錢一平
網(wǎng)上陵園,即是通過網(wǎng)絡為某個事件中或有著威望或有一定貢獻人物而設的墓地。溫州龍港市公墓聯(lián)系方式
一般君王之墓較早稱陵,始于春秋。趙肅候十五年(公元335年)起壽陵,此事記載于《史記·趙世家》。至秦惠文王規(guī)定“民不得稱陵”起,陵便成為帝王墓葬特用詞了?!逗鬂h書·明帝紀》載,秦始皇“起寢于陵側(cè)”,即把宗廟之寢移至陵邊一側(cè)。西漢在繼承這一做法的同時,將宗廟也造到了陵園附近。這就初步形成了陵側(cè)起寢,陵旁建廟的制度,也就是將陵與寢、陵園與宗廟結(jié)合起來的陵寢制度。中國古代君主帝王所居宮殿,前稱“朝”,即處理政事的所謂朝廷;后稱“寢”,即君主飲食起居之所。君主宗廟亦分為兩部分,前為廟,供祭祀祖先;后為寢,以陳列祖宗生前衣冠及日常生活用品而供奉養(yǎng)。秦及漢初時把寢從宗廟中分離出來,建到陵墓上或邊側(cè),較初仍只是做為墓主魂靈日常生活的處所。隨著陵寢制度的發(fā)展、變化,寢的規(guī)模亦逐漸擴大,成為陵園地面建筑的主要部分。中國帝王陵寢歷經(jīng)2000年的風霜雨雪,其中經(jīng)歷改朝換代,因此各朝各代的陵寢形制也隨之不斷變化,而這一系列的變化既是一種文明,文化差異的體現(xiàn),又向我們展現(xiàn)了中國古代人民思想,技術不斷進步發(fā)展的過程。溫州龍港市公墓聯(lián)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