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第三十八條:“在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橋梁、碼頭和其他攔河、跨河、臨河建筑物、構筑物,鋪設跨河管道、電纜,應當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防洪標準和其他有關的技術要求,工程建設方案應當依照防洪法的有關規(guī)定報經有關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同意。”涉河工程做行洪論證方案審批應提交的材料有哪些?(1)申請書;(2)建設項目批準、核準文件或備案憑證;(3)建設項目涉及河道與防洪部分的建設方案(含圖紙);(4)建設項目防洪評價報告;(5)建設項目占壓、損壞原有水工程設施的,提交防洪影響補救工程專項設計方案;(6)工程建設期間和運營期間服從水利建設和管理的承諾函;(7)涉及第三人合法水事權益的,提供與第三人簽訂的協(xié)議;不涉及的,提供承諾函。 行洪論證報告需要經過專業(yè)人士評審和行政審批。眉山線路行洪論證方案編制單位
行洪論證中項目建設對防汛搶險的影響分析:對跨堤、臨堤以及需臨時占用防汛搶險道路或與防汛搶險道路交叉的建設項目,應進行防汛搶險影響分析。其防洪影響評價主要內容應包括根據(jù)建設項目跨堤、臨堤建(構)筑物的平面布置、斷面結構及主要設計尺寸,分析是否會影響汛期的防汛搶險車輛、物資及人員的正常通行;防洪影響評價會根據(jù)建設項目的施工平面布置、施工交通組織及工期安排情況,分析工程施工期對防汛搶險帶來的影響;分析項目建設是否會影響其它防汛設施(如通訊設施、汛期臨時水尺等)的安全運行。據(jù)防洪影響評價專員介紹,防洪評價具有一定的靈活性和個性化,雖然它的評價項目有所雷同,但是在可行性分析時有著極大的差別,會根據(jù)地理環(huán)境以及工程建設的實際需要等靈活調整,找出主要次要矛盾之后再進行分析評價,如此的防洪評價才可以準確反映出建設情況。社會穩(wěn)定風險評估報告編制案例-以某高速公路穩(wěn)評展開巴中施工道路行洪論證評價我們的行洪論證方案具有定制性和靈活性,能夠根據(jù)客戶的需求進行調整。
行洪論證辦事流程:
第1步:網(wǎng)上申請,將所需材料原件掃描件上傳,保證上傳內容清晰完整,內容真實有效,并填寫準確的信息。
第2步:審核市行政對申請人上傳的材料進行受理;相關業(yè)務科室對材料進行初審,并將初審結果通過平臺反饋給申請人。備注:材料審查未通過的,申請人按修改要求進行修改后再次重新提交審查。
第3步:現(xiàn)場實地踏勘材料審查通過的,市行政審批局工作人員到現(xiàn)場實地踏勘。
第4步:**審查市行政審批局隨機抽取**進行技術審查,并將技術審查結果及**意見反饋給申請人。未通過技術審查的市行政審批局出具不予行政許可決定。
第5步:發(fā)放證市行政審批局收到**簽字復核的《報告書》(報批稿)后,業(yè)務科室進行復核,符合報批要求的,出具行政許可文件。
不做行洪論證會有什么影響?《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第五十九條“違反本法第三十三條款規(guī)定,在洪泛區(qū)、蓄滯洪區(qū)內建設非防洪建設項目,未編制洪水影響報告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違反本法第三十三條第二款規(guī)定,防洪工程設施未經驗收,即將建設項目投入生產或者使用的,責令停止生產或者使用,限期驗收防洪工程設施,可以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第三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第二十七條和三十三條,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第十一條等要求規(guī)定:跨越河道的管道、渡槽、線路的凈空高度,以及穿越河道的管道和在兩堤之間埋沒管道的深度,必須符合防洪和航運的要求。我們的行洪論證設備采用環(huán)保材料和工藝,具有低能耗和低排放的特點。
對河道管理范圍內的建設項目進行行洪論證與河勢穩(wěn)定評價的目的是什么? 對河道管理范圍內的建設項目進行行洪論證與河勢穩(wěn)定評價的目的是,評價建設項目所在河段的安全行洪能力與對河道演變、河勢穩(wěn)定的潛在影響程度;建設項目自身的防洪安全;通過優(yōu)化工程布局、調整設計方案、采取防護措施等手段滿足河道安全行洪與河勢穩(wěn)定的要求;提出項目在運行期與施工期應當遵循的原則方法。評價報告由建設單位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研究單位進行編制。行洪論證的目的是為了提前采取措施,減少洪水對人類和環(huán)境造成的損失。四川行洪論證審批
我們的行洪論證團隊具有廣的知識和技能,能夠滿足客戶的多樣化需求。眉山線路行洪論證方案編制單位
哪些工程需要行洪論證?只要在河道紅線范圍內的都要行洪論證。行洪論證是一種報告形式,由書面報告和講解組成,主要內容是關于工程對于地區(qū)的影響,例如一個水利工程對當?shù)丨h(huán)境的影響、水位的高低、是否影響當?shù)剞r業(yè)生產等。報告使用范圍很廣。按照上級部署或工作計劃,每完成一項任務,一般都要向上級寫報告,反映工作中的基本情況、工作中取得的經驗教訓、存在的問題以及今后工作設想等,以取得上級領導部門的指導。報告,在已發(fā)布的黨、人大、、司法、機關的公文處理規(guī)范中,都規(guī)定了這個文種。眉山線路行洪論證方案編制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