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EC)No1935/2004《歐洲議會和理事會關于擬與食品接觸的材料和制品的廢除指令80/590/EEC與89/109/EEC的法規(guī)》是歐盟于2004年制訂并生效的對于歐盟境內的食品接觸材料和產品的框架性法規(guī),是歐盟對于在其境內銷售和使用的食品接觸材料和產品總的技術要求和原則。2.2.針對特定材料的法規(guī)和指令此類法規(guī)是用于管控框架法規(guī)(EC)No1935/2004中所規(guī)定的材質種類中某一種材質的法規(guī),相對于框架法規(guī)的要求,特定法規(guī)和指令中對于材料的要求和規(guī)定更為詳細和具體,是框架法規(guī)的實施細則。由于與食品直接接觸,食品接觸材料的化學成分可能移至食品中或與食品成分發(fā)生化學反應,造成食品安全問題。蕭山區(qū)食品接觸材料測試要求
復合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術語和定義GB4806.12-2017標準中定義了“復合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的范圍,“復合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范圍:復合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包括紙-塑料、塑料-塑料、紙-塑料-鋁箔、塑料-鋁箔等復合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不包括由多種材質共混制成的材料及制品,以及帶鍍層金屬材料及制品。復合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由紙、塑料、金屬等不同或相同材料通過粘合、熱熔或其它方式復合而成的兩層或兩層以上,且層間連續(xù)緊密的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粘合:固體間表面依靠物理力、化學力或兩者兼有的力使之結合在一起的過程。食品接觸用粘合劑: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中,通過物理或化學作用產生膠接作用,直接或間接與食品接觸的材料。食品接觸用油墨:由著色劑、連接料和輔助劑等成分組成的分散體系,在印刷過程中被轉移到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承載物上,且不與食品直接接觸的著色物質。桐廬聚氯乙烯食品接觸材料測試雙酚A是食品接觸性材料中常用的塑化劑,易遷移而進入體內,從而干擾內分泌,甚至致ai。
提醒生產企業(yè)關注以下幾點:a.嚴格遵守法規(guī)過渡期要求,在2011年5月1日后投放于歐盟市場的塑料類食品接觸材料產品應按照法規(guī)(EU)No10/2011中相關要求進行測試;b.由于近期歐盟對于產自中國的塑料類食品接觸材料產品中的初級芳香胺類物質重點查驗,并且(EU)No10/2011中也強調了對初級芳香胺類物質的要求,使用聚氨酯、聚酰胺或偶氮染料等高風險材料作為原料的生產企業(yè)應引起高度重視,警惕由此帶來的質量安全問題;c.(EU)No10/2011ANNEXI中的授權物質清單已經重新被整合修訂,其中部分原料起始物質和添加劑要求和以往有所不同,生產企業(yè)應遵守此清單使用生產物料;d.隨時關注歐盟食品、飼料快速預警系統(tǒng)(RASFF)公布的通報,了解產品輸入國管控趨勢;e.相對于以往的2002/72/EC,新法規(guī)(EU)No10/2011中對于遷移測試的要求整體趨于嚴格,生產企業(yè)有必要改進生產工藝以應對更新的測試規(guī)則。
加州65食品級檢測(1)用于儲存、承載食品或飲料的玻璃和陶瓷制品;(2)非與食品或飲料接觸的玻璃和陶瓷制品(日用品)加州65對陶瓷、玻璃制品的額外要求可溶性的鉛和鎘與食品或飲料接觸的部位(如:杯子和碗的內部)外部裝飾部位(如:器皿表面的圖案和顏色)杯邊部位(距離邊緣20mm內的部位)3.歐洲區(qū)域EU(歐盟食品級接觸材料檢測)測試項目塑料、有機涂層、硅膠、橡膠、紙制品、金屬、木制品、陶瓷,玻璃,搪瓷4.德國、法國、意大利對食品級的額外要求相關法規(guī)德國-LFGB食品接觸產品其耐熱性、重金屬析出程度、油墨成分等都是與食品安全相關的指標。
1、復合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使用的原料不應對人體健康產生危害。2、復合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使用的粘合劑應符合相關食品**標準的要求。材料和制品中粘合劑不得直接接觸水性食品、含酒精飲料、油脂及表面含油脂食品。3、當聚氨酯類粘合劑與食品接觸層之間無有效組隔層阻隔時,該類粘合劑不得用在超過121℃條件下使用的復合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4、復合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使用的油墨應符合相關食品**標準的要求。食品接觸用油墨不得直接接觸任何類型食品。5、復合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的生產和貯存等過程,應符合GB31603的要求,嚴格控制通過滲透過基材、因堆疊或卷繞引起的黏粘等方式造成的印刷油墨從印刷面轉移到食品接觸面的物質,嚴格控制化學反應型粘合劑的使用、固化等處理,確保油墨、粘合劑中物質向食品遷移的濃度符合GB4806.1和相關食品安全標準的要求。6、復合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使用的再生材料及制品不應與食品直接接觸,且與食品之間應有有效阻隔層阻隔,并符合GB4806.1條款3.6的要求。7、復合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生產企業(yè)或經營者應對終成品中的非有意添加物進行評估和控制,使其遷移到食品中量符合GB4806.1中3.1和3.2的要求。食品接觸產品主要是指日常生活中與食品直接接觸的器皿、餐廚具、食品包裝袋等。江蘇食品接觸材料測試苯酚
中國、歐盟和美國等國都出臺了相應的法律法規(guī)來防止食品接觸材料危害消費者健康。蕭山區(qū)食品接觸材料測試要求
什么是食品接觸材料測試?食品包裝和食品接觸材料是為全球消費者提供安全和營養(yǎng)食品的整體努力的重要組成部分。然而,包裝制造商必須準備好應對復雜的全球監(jiān)管環(huán)境,其中各個司法管轄區(qū)采用了不同的監(jiān)管框架來審查和批準食品包裝和食品接觸材料。根據行業(yè)和貿易團體頒布的自愿性標準,客戶采購要求以及包裝材料中使用的特定物質,審批過程可能會進一步復雜化。為什么食品接觸材料測試很重要?食品包裝和食品接觸材料受到全球大多數主要市場的監(jiān)管,包括美國,歐盟(EU),中國和日本,以及南美洲所謂的南方共同市場(MercadoComundelSur)國家。因此,食品接觸材料測試是合法進入重要消費市場的基本要求。此外,作為采購要求的一部分,全球主要零售商可能會要求對食品包裝和接觸材料進行某些額外的測試,從而進一步驗證食品接觸材料測試的重要性。蕭山區(qū)食品接觸材料測試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