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條依法取得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證、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企業(yè),憑相應的許可證件購買易制爆危險化學品。民用物品生產企業(yè)憑民用物品生產許可證購買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第十一條本辦法第十條以外的其他單位購買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應當向銷售單位出具以下材料:(一)本單位《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事業(yè)單位法人證書》等合法證明復印件、經辦人身份證明復印件;(二)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合法用途說明,說明應當包含具體用途、品種、數量等內容。危險化學品在化學化工類實驗室教學、科研過程中使用,具有易燃、易爆、易中毒、腐蝕性等特點。海南中小學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軟件
對于可以回收的,應當予以回收;對于不能回收的,應當依照環(huán)境保護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交由有資質的單位予以銷毀,防止造成環(huán)境污染和人身傷亡。對收繳、查獲的***類中的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的,一律銷毀。保管和銷毀費用由易制毒化學品違法單位或者個人承擔。違法單位或者個人無力承擔的,該費用在回收所得中開支,或者在公安機關的禁毒經費中列支。第二十八條購買、銷售和運輸易制毒化學品的單位應當于每年3月31日前向所在地縣級公安機關報告上年度的購買、銷售和運輸情況。公安機關發(fā)現可疑情況的,應當及時予以核對和檢查,必要時可以進行實地核查。有條件的購買、銷售和運輸單位。浙江中小學危險化學品管理軟件化學品安全問題是當今高校實驗室安全工作中普遍的隱患之一。
(八)郵政管理部門負責依法查處寄遞危險化學品的行為。第七條負有危險化學品安全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依法進行監(jiān)督檢查,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進入危險化學品作業(yè)場所實施現場檢查,向有關單位和人員了解情況,查閱、復制有關文件、資料;(二)發(fā)現危險化學品事故隱患,責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三)對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或者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要求的設施、設備、裝置、器材、運輸工具,責令立即停止使用;(四)經本部門主要負責人批準,查封違法生產、儲存、使用、經營危險化學品的場所,扣押違法生產、儲存、使用、經營、運輸的危險化學品以及用于違法生產、使用、運輸危險化學品的原材料、設備、運輸工具;
雙方應當在轉讓后五日內,將有關情況報告所在地縣級公安機關。第十九條運輸易制爆危險化學品途中因住宿或者發(fā)生影響正常運輸的情況,需要較長時間停車的,駕駛人員、押運人員應當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向公安機關報告。第二十條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在道路運輸途中丟失、被盜、被搶或者出現流散、泄漏等情況的,駕駛人員、押運人員應當立即采取相應的警示措施和安全措施,并向公安機關報告。公安機關接到報告后,應當根據實際情況立即向同級應急管理、生態(tài)環(huán)境、衛(wèi)生健康等部門通報,采取必要的應急處置措施。高校危險化學品倉庫是高?;A設施的重要組成部分,危險化學品是高校教學科研的必需技術物資。
(一)向無購買許可證或者備案證明的單位或者個人銷售易制毒化學品的;(二)超出購買許可證或者備案證明的品種、數量銷售易制毒化學品的。第三十二條貨主違反規(guī)定運輸易制毒化學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機關應當沒收非法運輸的易制毒化學品或者非法運輸易制毒化學品的設備、工具;處非法運輸易制毒化學品貨值10倍以上20倍以下罰款,貨值的20倍不足1萬元的,按1萬元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未經許可或者備案擅自運輸易制毒化學品的;。申請易制毒化學品運輸許可證或者進行備案,應當提交相關材料。浙江中小學危險化學品管理軟件
營單位在查驗無誤、留存前兩款規(guī)定的證明材料的復印件后,方可出售一類易制毒化學品。海南中小學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軟件
第十八條生產列入國家實行生產許可證制度的工業(yè)產品目錄的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容器的企業(yè),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yè)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的規(guī)定,取得工業(yè)產品生產許可證;其生產的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容器經***質量監(jiān)督檢驗檢疫部門認定的檢驗機構檢驗合格,方可出廠銷售。運輸危險化學品的船舶及其配載的容器,應當按照國家船舶檢驗規(guī)范進行生產,并經海事管理機構認定的船舶檢驗機構檢驗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對重復使用的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容器,使用單位在重復使用前應當進行檢查;發(fā)現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維修或者更換。使用單位應當對檢查情況作出記錄,記錄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海南中小學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軟件